武进区横林友爱灯具厂新增80万套/年铝型材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武进区横林友爱灯具厂新增80万套/年铝型材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
建设地址:武进区横林镇崔北村;
法人代表:诸文伟;
投资总额: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建筑面积:792平方米;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2400h;
员工人数:本项目仅需5名员工(不新增),从现有项目员工(15人)中进行调配;
拟投产日期:2016年6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喷漆、流平和烘干工段,废气包括漆雾(颗粒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维持现有项目排放水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设备等产生的工作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包括: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械油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喷漆所用涂料为水溶性漆,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
喷漆废气:喷漆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采用静电喷涂,数控喷枪自动喷涂工艺。喷漆过程中会产生水汽、颗粒物及极少量的单体有机成分挥发,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油漆中有机组分的10%。项目喷漆房废气采用油帘除尘+滤网净化片+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具体为喷漆废气经风机抽风捕集后通过使用42号机械油的油帘除尘装置过滤掉大部分漆雾颗粒后,剩余漆雾颗粒与有机废气进入净化滤网片中干燥,然后通过烟道进入到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由于喷漆作业期间喷漆房内保持负压状态,因此废气捕集率较高,为90%,油帘装置对漆雾的去除率为90%,对有机废气去除效果可忽略不计,未捕集的10%喷漆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烘干废气:喷漆作业完成后,铝型材进入预烘道进行预烘干,采用UV光线固化,产生极少量的烘干废气。由风机捕集后与主烘道内废气一起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经过预烘干的铝型材进入主烘道内烘干,烘干方式采用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热空气进入到主烘道内的散热管中,散热管中的温度散发到烘道内。烘干期间烘道内保持负压,油漆中的剩余有机组分全部挥发,废气捕集率为90%,废气经抽风送至加热炉内进行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10%烘干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燃烧废气:加热炉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燃烧废气SO2、NO2、烟尘通过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噪声
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加强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3)固废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固废暂存场所的应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一般工业固暂存场所的设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雨、防风、防腐、防渗漏措施,避免产生渗透、雨水淋溶以及大风吹扬等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规划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HJ2.2-200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项目厂界能够达标,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以喷涂车间的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调查核实,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将来也不得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此外,建设单位对范围内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居民表示在建设单位严格生产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对居民的影响最小的前提下将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能满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在企业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以在区域内平衡,确保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
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充分注意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由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E-mail:szktgzcy@126.com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武进区横林友爱灯具厂新增40万套/年铝型材加工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传 真:0512-68026619
电子邮箱:szktgzcy@126.com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大厦1号楼1802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